房屋检测鉴定之房屋结构检测抽样方案解读
深圳市中建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抽样方案是否合适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精度,是衡量检测项目水平的标志之一。
现场房屋检测可分为材料性能检测和非材料性能项目检测。材料性能项目检测主要是指通过检测确定结果材料强度和变形性能指标。除此之外的其他检测项目称为非材料性能项目的检测。
进行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时,有时会进行局部破损检测,所以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并尽量减少对结构性能的影响,确保检测取样不影响结构的安全。
1.抽样原则
以整栋房屋作为检测对象,将其划分成若干个进行结构分析的结构单元,每一结构单元又划分成若干个检测单元。一栋建筑物往往有若干个的结构单元组成,如单层工业厂房中设置变形缝就将上部结构分成两个的部分。一个的结构单元又由若干类构件组成,不同类构件之间、同类构件之间的材料强度等级又可能不同。因此,在一个的结构单元内应按构件的种类、材料强度的原始设计等级及施工方法、施工程序等划分不同的检测单元。材料性能项目的检测宜按检测单元进行抽样检测。非材料性能项目检测时可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的原则如下:
1)按检测单元检测的项目,应进行随机抽样,且应满足一定的抽样数量要求。
2)对结构构件进行现场荷载试验时,同类构件宜选取受力较大、自身现状较差、所处环境恶劣、暴露缺陷较多的构件进行。
3)建筑结构图的复核与测绘宜采取全数普查,重点复核的方法。
4)结构损伤宜采用全数普查,重点抽查的方法。
5)沉降观测点的选取和布置应反映相对不均匀沉降对房屋整体结构的影响。
6)整体倾斜观测点的选取应能反映结构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上的倾斜。
7)动测测点的选取和布置应能反映结构关键部位在不同方向上的动力反应。
2.抽样数量
样本的数量应求得经济和科学的平衡。对结构几何尺寸的检测,同类构件的抽样数量宜不少于5个,并取样本均值作为该几何尺寸的检测值。
对材料强度的检测,同一检测单元中的抽样数应不少于5个,样本应均匀分布于整个检测单元中并具有代表性。当样本的变异性对钢材大于0.1,对混凝土、砌体和木材大于0.2时,应首先分析导致离散性增大的原因。若查明有不同检测单元的样本混入,宜分别进行统计,若原因难以查明或由于同一检测单元本身原因所致,宜适当增加样本数量。若经分析明确样本的检测结果不能满足所需的精度要求时,应补充样本的数量。
3.样本检测值得处理
在样本的统计分析中,不应随意剔除或者修正检测值,当怀疑检测数据有异常值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1)对检测出的异常值,应寻找产生异常值的技术上、物理上的原因,作为处理异常值的依据,有充分理由时,允许剔除或修正;当无法明确其在技术上、物理上的原因时,按现行标准《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被检测出的异常值、被剔除或修正的检测值及其理由,应予记录备查。剔除异常值后,宜适当补充检测值计入样本。
我们都知道,房屋都有一定的沉降,沉降的范围理应在规定的范围内。那么重点来了,沉降我们应该怎么去房屋安全检测呢?
一、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
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二、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三、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四、遵循“五定”原则
1)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
2)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
3)观测人员要稳定;
4)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
5)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五、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连续使用3-6个月后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校。
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六、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选择沉降观测精度的等级。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一般建(构)筑物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就能满足沉降观测的要求。
七、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原始数据要真实可靠,记录计算要符合施工测量规范的要求,按照依据正确、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有效的原则进行成果整理及计算。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中建研工程公司。
一、哪些房屋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达到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
(三)基础、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
(四)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
(五)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商场、舞厅、影剧院、宾馆、浴室、网吧、车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六)遭受地震、火灾、洪水、蚁害、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
(七)在建(构)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安全的建设项目的;
(八)房屋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
(九)从事房屋交易、、租赁等活动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
(十)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第(七)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对周围房屋实施跟踪鉴定。
二、房屋安全鉴定程序有哪些?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勘查、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
三、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需提供的资料?
(一)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申请鉴定委托书;
(二)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合同
(三)房屋产权证或者能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其他有效;
(四)属租赁房屋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与被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的有效;
(五)被鉴定房屋的地质勘察、原结构设计、施工、竣工等相关技术资料;
(六)房屋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及详细文字说明。
四、危险房屋的处理原则: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五、房屋安全检查与维护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一)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经常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历年房屋修缮记录,保全设计施工资料,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在暴风雨、汛期季节,应做好加固维护工作。
(二)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不得出租。
六、危房解危技术要求有哪些?
(一)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加固设计方案。
(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质量监理。
(五)其他施工可能危及到的建(构)筑物。
被申请鉴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应当予以配合。
五、国有采矿企业对采矿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附属建(构)筑物有何安全义务?
答:根据《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有采矿企业应当对采矿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附属建(构)筑物进行巡查,并定期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六、为什么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时,房屋相关责任人要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答:房屋出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说明房屋安全产生隐患,如基础出现损坏,或受到外界的影响基础出现不均匀下沉,引起上部结构和墙体开裂等。为保证房屋的安全,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房屋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进屋安全鉴定。
七、为什么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时,房屋责任人要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答:所有房屋都是按照一定年限内可能出现的荷载(如地震荷载、风荷载、楼面使用活荷载等,如普通建筑是按50年一遇的可能荷载来考虑的)和建筑材料本身的性能来进行设计建造的,到达设计使用年限以后房屋若继续使用,出现的可能荷载会相应提高,同时承重结构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和老化现象,需对房屋现状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然后决定房屋能否继续使用,或是否需要做修缮或加固处理后再继续使用,以确保安全。
房屋安全鉴定中常见裂缝鉴别与分析下
深圳市中建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房屋检测鉴定继续给业主们鉴别分析房屋安全鉴定中常见裂缝。
2,混凝土柱
水平裂缝:主要出现柱头、柱基部位,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是附加弯矩所致。
顺筋裂缝:由于钢筋锈蚀、混凝土碳化所致,并且两者相互影响、恶性循环。
纵向劈裂裂缝:主要出现于柱中部,由于混凝土强度过低或使用超载所致。
X形裂缝:此种属地震作用下的剪切型裂缝。
3,混凝土剪力墙
混凝土剪力墙裂缝主要有干缩和伸缩裂缝。
水平裂缝:属伸缩裂缝 主要在剪力墙上部,一般是由于浇注混凝土较快产生。
纵向裂缝: 属干缩、温度应力裂缝,一般较短、较窄,不贯穿墙体。
轴心受压构件一般不出现裂缝,一旦发现受压区混凝土压裂,极有可能为结构性裂缝,预示结构开始破坏,应引起足够重视。
③受拉构件
轴心受拉构件在荷载不大时,混凝土就产生裂缝,其特征是沿正截面开始,与钢筋拉力作用线相垂直,各缝间距近似相等。
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横向裂缝:一般多在板底跨中或支座处,裂缝垂直于板跨,前者由于超载、质量低劣、运输不当等原因所致,后者由于负弯矩所致。
竖向裂缝:可出现于板底或是板面,前者由于空心板板缝灌缝质量不佳所致,后者为施工不当或是混凝土收缩所致。
4、小结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裂缝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不可避免,也是适当可以接受的,只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其危害程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我国规范也明确有些结构在所处的不同条件下,允许存在一定宽度的裂缝。所以在房屋安全鉴定过程中对裂缝的分析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要有科学的论证和判断。一旦判明为结构性裂缝,必须对之进行加固补强。对于非结构性裂缝如影响正常使用和结构耐久性,亦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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